3)第364章 申请死刑,重判!必须重判!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上终于露出慌张:

  “先前这个案子可以判决我无罪,现在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万向东叹气:“嗯,主要是那一个物证,现在法院方面已经进行了判定,的确没有办法再驳回了。”

  “现在最关键的是要让一审判定的比较轻一些,如果有了新的条件能够判定无罪,到时候也可以进行翻供。”

  对于万向东的说法,黄雪梅虽然不愿意认罪,可是按照现在的情况也不得不认罪。

  只能同意万向东的说法,认罪认罚,争取减轻判决。

  …

  在再次开庭后,庭审场上就出现了另一幅画面。

  黄雪梅一改先前拒不认罪的态度,主动认罪认罚,交代事实经过和犯罪经过。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黄雪梅认罪认罚。

  作为审判长的孙正平也松了口气。

  倒不是他觉得这个判罚有问题,而是舆论闹大了,他还要写报告说明情况,麻烦!

  现在黄雪梅认罪认罚倒是少了些矛盾。

  面对黄雪梅的认罪,孙正平开始追问案件相关细节,作为判定刑期的主要条件。

  “被告人黄雪梅认罪认罚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那么请被告人简述一下犯罪经过和主观意愿吧。”

  “说一说你当初为什么要对朱芸进行投毒。”

  黄雪梅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再加上刚才万向东对黄雪梅的开导。

  让黄雪梅知道现在只能如实交代,于是按照客观的事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其实在学校里面,室友和同学们都知道我和朱芸关系一直不好。”

  “我的确是有点嫉妒她。”

  “所以做出了这种事情。”

  孙正平:“那你为什么想到投毒的?”

  黄雪梅回复:“因为当时实验室里有同学说这个化学品对人的身体伤害很大。”

  “我当时想的是,想要用这个惩罚惩罚朱芸。”

  “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会让朱芸遭受到这么大的伤害。”

  “如果我知道的话,那么我肯定不会开这个玩笑。”

  “具体经过呢,能够说说吗?”

  “可以。”

  对于审判长的再次提问,黄雪梅格外配合,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具体的就是如何将化学品带出实验室,并且如何进行的投毒,怎么把剩余的毒品隐藏在校园的角落。

  再有就是每个过程的心理过程和主观行为。

  在进行判罚时,主要的依据就是行为本身在客观情况下造成的危害以及行为本身的定罪和主观。

  显然。

  黄雪梅也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对自己的主观进行陈述的时候。

  一个劲的表明自己原本的想法是,当初只是以开玩笑的形式进行的投毒,没有想过会对朱芸造成这么大的伤害。

  说实话.…

  这种表述就相当于,我拿刀捅了他一刀,但是我没有想到他的身体这么脆弱,被我捅一刀就死了的情况,

  在主观方面的判定

  请收藏:https://m.9js1.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