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零九章 酒馆_三足金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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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不丁的被臭气一熏,也是差点吐了出来,

  这里晾晒的还真不是孙刚想象的药材,而是一种食品,这是当地的一种特产,名字叫做地蜜。

  这种地蜜只有在初春的时候才会有,初春的时候会有一缕嫩黄的萌芽产生,在萌芽的地下,就是这种萝卜样的根茎。

  这种嫩黄的萌芽出现仅仅十几天的时间,在这之后,这一缕萌芽就会消失不见,就再也不能发现这种地蜜的踪影。

  现在地蜜的味道是臭不可闻,在晾干以后,加入少量的糖水发酵,最后就会形成一种跟蜂蜜类似的液体,不仅一点的臭气都没有,甜度还要在普通的蜂蜜之上。

  这一屋子地蜜的价值,就在一个银币以上,一个银币的价值,在这个靠近山区的偏远小镇上,可以抵得上一个人一年的收入了。

  不管什么时候,金钱的魔力是无穷的,没有人会认为金钱会散发出臭味,现在下面的五个人就认为现在的味道很好。

  “老大,这个小子什么时候偷偷挖了这么多的地蜜,我们发了。”

  带头的大汉横了说话的大汉一眼:

  “二狗,你也就这点出息了,这点地蜜也放在了眼里,难怪一辈子都没有出息。”

  被唤作二狗的大汉挠了挠头:“老大,好几天都没有吃饱了,这山上的也为也是越来越难打到,肚子饿,自然出息不时很大。”

  一言既出,周围几个都在哄笑了起来,另一名大汉说道:

  “那个小崽子没有在这里,大家分头看一下,有什么值钱的财务,一并拿走。”

  五个人分头开始翻箱倒柜起来,可惜的是这一间酒馆太过于贫穷,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最后另一名大汉不舍气,冲进了厨房,把米缸中的半缸米倒入了一条布袋,斜背在了身上。

  这些人就是打家劫舍都不是一把好手,在孙刚的神念中,明明在水缸的地下有一个小洞,里面藏着几枚银币,那个大汉都把米缸给搬起来了,就不会再去看一下水缸。

  这明显是寻仇来的,这五个大汉不知是什么路数,在这里动静不小,偏偏没有一个人敢来问一下。

  有几家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的看了一眼,见是这五名大汉,就把头飞快的缩了进去,这缩头的速度和受惊的王八有的一比。

  虽然不知道酒馆的主人到底是谁,这周围的邻居也太不给力了,就算不来帮忙,至少应该去通知一下,让对方不要傻傻的闯进来吃一个哑巴亏才是。

  孙刚也在好奇对方口中的小崽子,难道这酒馆的主人是一个小孩子不成?住在这里的人太穷,房间里几乎没有什么衣物,让孙刚无法辨别对方的年纪。

  很快孙刚就不需要猜测酒馆的主人到底是谁了,因为一个长的面貌清秀的少年正用一条黑色的长棍,长棍的两端挑着的就是刚刚挖出的两小包地蜜转过了街角。

  见到被踹开的大门,少年的身体一震,咬了咬嘴角,最终还是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几个大汉正在大马金刀的坐在大厅当中,也幸亏这个酒馆虽然破败,总算也还有半坛的麦酒。

  酒体是最便宜的买酒,这种麦酒放置一年以上就会败坏发酸,这半坛酒至少是放了半年以上,已经有了几分酸苦的味道,就是这样,五名大汉也是争先把面前的酒碗填满,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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